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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国邮办函〔20192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主要快递企业:

为深入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国快递从业人员总体规模不断壮大,服务水平逐渐提升,为促进快递业改革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更好快递服务的需求相比,快递从业人员总体上还存在着职业技能不强、职业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予以提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对于支撑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就业创业、便利人民群众的重要意义,将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小哥”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和保持就业稳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结合起来,大规模开展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认真落实重点工作

(一)明确培训重点内容。坚持需求导向,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服务规范、作业规程、绿色环保、车辆安全驾驶等方面的技能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加大快递业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技能培训力度。针对快递业新生代农民工多、返乡创业人员多、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多、退役军人多的特点,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快递企业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聚焦新产业、新技能要求,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发挥快递行业协会、龙头快递企业和行业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快递企业开展职工培训。鼓励快递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加大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快递企业职工通过培训实现技能等级提升,进而实现职业发展和工资待遇水平提升。

(三)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支持主要快递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兴办技工教育。鼓励快递企业与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快递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充分发挥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作用。支持快递行业协会、行业培训组织和评价机构开展快递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评价效果。

(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 “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积极推进快递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快递职业技能培训师资、教材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加快快递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工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

(五)推进培训评价衔接。加快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等快递业国家职业标准颁布及制修订。加强快递新职业新工种的研究开发,探索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便利的培训和评价服务。推动快递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快递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快递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快递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三、扎实抓好组织保障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加强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调度、过程跟踪,推动任务落实。要将快递员、快件处理员等职业纳入政府补贴培训目录。结合地方实际,协调安排经费,对快递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性工作给予支持。快递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要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小蜜蜂”精神,加强快递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展现新时代快递从业人员的风采,营造技能成才的良好环境。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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