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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关于做好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邮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现就做好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打通人才成长阶梯和发展通道,有利于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让更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让更多深耕快递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更有成就感和获得感,从而助力行业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做好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心关爱“快递小哥”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实施“人才强邮”战略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畅通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拓展快递企业特别是民营快递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二、落实重点工作

()健全评价制度。聚焦快递新业态发展,在工程系列增设快递工程评审专业,按规定设置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五个层级。打通快递业高技能人才与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在快递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参加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 完善评价标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快递协会等参与制定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快递业发展情况,制定地区标准。地区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快递工程技术人才现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科学评价能力和业绩,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快递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

()创新评价机制。非公有制领域快递工程技术人才一般按照属地原则申报职称评审。推动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采用认定、评审、考评结合、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衔接培养使用。结合快递工程技术领域人才需求和职业标准,推动扩大快递工程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充分发挥快递企业的重要作用,通过校企合作办学等方式,促进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推动快递企业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和职称制度相衔接,支持快递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快递工程技术人才从事相关岗位工作,增强职称制度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规范评审组织。按规定组建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注重从高校、科研机构、快递行业协会、企业和相关部门遴选能力业绩突出、声望较高的同行专家和活跃在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才担任评审专家。建立健全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严肃评审纪律,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坚持人才分类评价,聚焦快递行业中的工程技术人才开展职称评审,严格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公平公正。要优化工作流程,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精减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评审负担。要加强宣传报道,搞好政策解读,凝聚工作共识,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快递企业支持和参与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充分调动快递工程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快递工程技术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201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