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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181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指导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现予印发。

  附件:《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略